看了洛杉矶儿童卖淫区的几个报道[汗]大概总结一下情况:
1.被逼迫去卖淫的未成年人是从哪里来的?
主要来自是寄养家庭(美国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认为原生家庭对儿童成长不利,如被虐待,就会把人带去这里),还有一部分是失踪人口(如离家出走);
2.这些儿童是怎么被胁迫的?
检察官提了一个案例,两个出生先套近乎,混成未成年人的好友,用酒灌醉她们以后,性侵、录像,威胁....
3.半年时间一共救了84个未成年小女孩出来,最小的只有11岁;
4.这个鬼地方的“未成年人卖淫”犯罪已经存在多年;
5.加州共和党有人提了个法案,要加重“未成年人卖淫犯罪”的打击力度,现在美国对于嫖客的刑罚是“1年有期徒刑+罚款1万”,准备提高到“4年有期徒刑+罚款2万5”。
但是到了民主党的参议院这边,被打了折扣:“对16、17岁未成年人犯罪,不适用加重刑罚法案”、“嫖客初次对15 岁及以下儿童犯罪,法官可以把刑期减少到至少2天。”